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222號)以及法治政府建設相關要求,永州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司法局組織編制了2023年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予發(fā)布。
一、2023年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1.永州市應急搶險救災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市發(fā)改委負責承辦)
2.永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市城管執(zhí)法局負責承辦)
3.中心城區(qū)供水價格調整事項(市發(fā)改委、市城管執(zhí)法局負責承辦)
4.永州市集體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負責承辦)
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組織實施具體要求:①各承辦單位要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要求,及時起草決策草案并征求意見,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②各承辦單位要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及時將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實現(xiàn)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③市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xié)調工作,市風險評估管理部門、市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承辦單位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程序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進行調整。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