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報訊(記者 李麗 通訊員 郭東燦)11月29日上午,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永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永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是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quán)以來制定的第9部地方性法規(guī),也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關(guān)于精神文明建設(shè)促進類的地方性法規(guī),于2022年6月23日經(jīng)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7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稐l例》共六章四十二條,主要包括總則、鼓勵和倡導的文明行為、治理的不文明行為、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等內(nèi)容。
《條例》中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制,分別明確各主體職責,強化各自的促進保障責任。為進一步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條例》系統(tǒng)列舉了鼓勵和倡導的文明行為,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以法治推動文明進程。針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攜帶犬只出戶時不系犬繩等行為進行重點治理,《條例》設(shè)置了法律責任,為治理不文明行為提供法制保障。《條例》的制定實施,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和規(guī)范創(chuàng)建活動,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度,提升創(chuàng)建效果和社會文明水平。
《條例》施行后,我市各級各部門將協(xié)同配合加大《條例》學習宣傳力度,完善相關(guān)政策及配套措施,讓《條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 永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