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00000/2015-02154 | 發(fā)文日期: | 發(fā)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教育 |
統(tǒng)一登記號: | YZCR-2015-01027 | 信息時效性: | 失效 | 文號 : | 永政辦發(fā)〔2015〕46號 |
YZCR-2015-01027
永政辦發(fā)〔2015〕46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永州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各管理區(qū),永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直各單位:
《永州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考核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永州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考核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永州市委辦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永州市普通高中教育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永辦發(fā)〔2014〕27號)精神,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jù)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督導評估意見》(教督〔2012〕9號)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市委、市政府教育優(yōu)先發(fā)展戰(zhàn)略為總攬,以推動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內涵發(fā)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的,全面落實永辦發(fā)〔2014〕27號文件精神,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監(jiān)督、指導、服務并重,堅持立德樹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yǎng)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促進學校個性發(fā)展、特色發(fā)展和多樣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1. 發(fā)展性原則。既衡量學?;巨k學條件達標程度和工作規(guī)范化程度,更重視學校管理、學生成長、教師發(fā)展等創(chuàng)新與進步,促進學校內涵發(fā)展。
2. 差異性原則。充分考慮學校的基礎差異,差別化對待每一所學校,實行分類評價與比較,通過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提高,促進學校不斷進步。
3. 公平性原則。從學校實際出發(fā),統(tǒng)籌兼顧,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辦法,客觀、公正、全面進行評價。
三、評估考核內容
1. 辦學理念。主要看學校的辦學理念是否符合教育方針政策、發(fā)展思想及學校發(fā)展歷史和發(fā)展實際,師生、家長及社會對學校辦學理念的知曉和認同,辦學理念能否與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相統(tǒng)一、能否在學校的各項工作中得到充分體現(xiàn)。
2. 辦學條件。主要對校園建設、校舍建設、實驗設施設備、教育信息化、館室與配置、后勤設施和其它教學設施設備等進行評估考核。
3. 學校管理。主要對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班級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后勤與安全管理、辦學行為、教學常規(guī)管理以及教研教改等方面進行評估考核。
4. 教育質量。主要從學生品行、學業(yè)質量、學生操作技能、學生體質健康、學生個性發(fā)展等方面進行評估考核。
5. 教師隊伍。主要從教師結構、教師學歷、教師培訓和師德師風等方面進行評估考核。
6、辦學特色加分。主要對教學質量取得重大突破的給予加分。
四、評估考核方法
普通高中辦學水平考核評價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7月份學校對照本文件附件進行自評,并于7月30日前將自評報告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8月份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組織實施。
五、評估考核結果的認定與運用
市教育局匯總各考核小組的情況,商有關部門后報市政府審定確定評估考核結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別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校頒發(fā)獎牌和獎金,省示范性高中一等獎10萬元、二等獎8萬元、三等獎6萬元,市示范性高中一等獎8萬元、二等獎6萬元、三等獎4萬元。評估考核結果作為校長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據(jù)并向社會公布。連續(xù)兩年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學校校長當年任期目標管理考核原則上為不合格。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評獎:
1. 違規(guī)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使用非正當手段爭搶生源的;
2. 違反政策亂收費被舉報或媒體曝光經有關部門查實的;
3. 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學校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
4. 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競賽、檢查、評估等活動,學校集體舞弊或嚴重弄虛作假的;
5. 招收復讀生的;
6. 學校教職工師德師風有問題被舉報或媒體曝光經有關部門查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