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永州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編制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的通知》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以下事項列入江華瑤族自治縣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一)公開后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事項。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p>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二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p>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五條:“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統(tǒng)計信息等政府信息的公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其他有關規(guī)定?!?/p>
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九條:“行政機關應當在制作、保存政府信息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相關規(guī)定,對該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后是否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進行審查;對于不能自行確定的,應當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應當在收到行政機關的請示后10個工作日內確定。經審查屬于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對主要內容需要公眾知曉或者參與,但是其中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應當經法定程序解密或者刪除涉密內容后,予以公開。”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機關、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公開的事項確定為國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公開?!?/p>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p>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六條:“行政機關在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時,應當依法確定該信息是否公開和公開的類別。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有較多人提出申請,行政機關認為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可以決定轉為主動公開。但是涉及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應當依法征求權利人意見。”
5.《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十條:“行政機關應當在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規(guī)定,對該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業(yè)秘密進行審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等相關規(guī)定,對該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個人隱私進行審查。經審查屬于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在擬公開前書面征求權利人的意見;權利人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權利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有證據證明權利人已收到書面通知,權利人逾期不答復又不提供不答復的正當理由的,視為同意公開。”
(三)在行政決定作出前本機關內部或本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之間形成的研究、討論、請示、匯報等過程性信息。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規(guī)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正式、準確、完整的,申請人可以在生產、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訴訟或行政程序中作為書證使用。因此,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屬于《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p>
(四)本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之間和本機關內部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請示、報告、批復、會議紀要、抄告單等文件和資料。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規(guī)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正式、準確、完整的,申請人可以在生產、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訴訟或行政程序中作為書證使用。因此,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屬于《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p>
(五)需匯總、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依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規(guī)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現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機關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區(qū)分處理的除外)。依據《條例》精神,行政機關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p>
(六)信訪、舉報或咨詢類事項。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1〕17號)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行政程序中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的?!?/p>
(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查閱的案卷材料。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1〕17號)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行政程序中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的?!?/p>
(八)已經移交各級國家檔案館和檔案工作機構的政府信息。
依據: 1.《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條例實施前的政府信息已經移交檔案館及檔案工作機構的,告知申請人該檔案館或者檔案工作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p>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1〕17號)第七條:“政府信息由被告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保管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政府信息已經移交各級國家檔案館的,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p>
(九)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或者不存在的信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p>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條例實施前的政府信息已經移交檔案館及檔案工作機構的,告知申請人該檔案館或者檔案工作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p>
(十)本機關公務活動和內部管理中,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依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并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工作事項。主要包括:擬制中不宜公開的政策文稿;不宜公開的會議材料、領導講話材料;業(yè)務工作的管理和監(jiān)督活動中不宜公開的事項;擬議中的機構設置、工作分工、人事調整和職務任免、獎懲事項;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檔案及其有關材料;正在調查不宜公開的材料、證詞、證據和其它事項;不宜公開的內部管理措施、方案等。
列入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的事項不予公開,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guī)予以公開。
附件:
1、江華瑤族自治縣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共性部分)
2、江華瑤族自治縣政務公開負面清單(機關、事業(yè)單位)
江華瑤族自治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6日